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9年3月8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据通告,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津桃条产品(抽样单编号:No:MTSPCJ1812276, 生产日期:2018-6-5,抽样数量:6袋),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中滨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问题盐津桃条产品。经查,当事人生产了250袋盐津桃条,全部销售给天津诗彤食品商行。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要求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依法监督当事人召回不合格产品。当事人共召回13袋问题盐津桃条产品。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或88908890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