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全区从2月16日起已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开始后,崇明警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力度和决心有目共睹,可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依然有人以身试法。近日,崇明警方连续破获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7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3月2日下午,陈家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两男子在一河道内电捕鱼,于是迅速上前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和厉某当场抓获,并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因发现及时,2名犯罪嫌疑人尚没有渔获。
3月3日上午,崇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城桥镇一河道内,有三名男子在电捕鱼。城桥镇派出所快速出警,在案发水域内将正在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葛某当场抓获,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鲫鱼、鲤鱼、黑鱼等渔获物3.69公斤。犯罪嫌疑人李某随后投案自首,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
3月4日中午,三星派出所与崇明渔政部门联合巡查中,抓获使用电捕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赵某、李某2人,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
3月6日下午,绿华派出所民警在严密巡控辖区河道时当场抓获正在实施电捕鱼的犯罪嫌疑人陆某,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鲫鱼等渔获物1.5公斤。
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非法捕捞涉刑律,劝君收手护生态!民警再次提醒广大群众不要从事非法捕捞活动,崇明警方一如既往加强区域内河道巡控,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也希望市民对此类违法行为积极举报,齐力保护崇明水域生态环境,护航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