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都被一种叫“酵素”的产品刷屏了。酵素被宣传有调理肠胃、疏通血管、排毒养颜、抗衰老等功效,有的更讲得神乎其神。记者昨日获悉,在近期开展的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中,厦门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督管理所已就普通产品虚假宣传立案18起,其中“酵素产品宣称具有保健功效”的就有9起。
“比如最常见的酵素果冻、酵素粉、酵素梅等酵素产品,网络销售平台上的宣传语那叫一个诱人——通便、排毒、瘦身、养颜,还有‘明星代言’、真人现身说法,效果一个赛一个。”市场监管人员告诉记者。然而事实上经过调查,这些酵素产品都是普通食品,不仅不具备保健食品的资质,有的还是无证生产的违法食品,只因蹭上了“酵素”的热度,就被宣传成排毒瘦身的神器。
在近日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一家在网上销售普通酵素饮品,连保健食品批文都没有,却宣传产品具有保健功效的企业,被新民市场监管所处以罚款4000元人民币;一家销售酵素果冻等普通食品,却做虚假广告宣传具有减肥瘦身等功效的企业,被处罚款2487.63元人民币;另外还有三家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酵素梅生产的企业,也被新民市场监管所分别处以没收包装机、搅拌机,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的处罚。
提醒:如果酵素产品真的是经过临床营养学实验,合法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那么就必须经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批准,在产品外包装上加印小蓝帽标志,并在质量指标中明确有效成分和稳定的含量。同时,我国广告法也规定,保健食品广告除了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内容,还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