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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生粉小香菇,未按规定对采购原料检验 “海南禾日香”领10万元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7  来源:法制时报
核心提示:记者3月6日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粉、小香菇,并未按规定对采购原料进行检验,近日被海口市食药监局罚款1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499元。
   本报讯 记者3月6日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因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粉、小香菇,并未按规定对采购原料进行检验,近日被海口市食药监局罚款1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499元。
 
  据了解,2018年11月1日。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口美德店对正在销售的生粉进行监督抽样,经检验发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前往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明该公司生产的生粉货值金额116元,并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23.4元。
 
  2018年11月14日,三亚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三亚南洋佳品商贸有限公司对正在销售的小香菇进行监督抽样,经检验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香菇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规定。该公司申请复检后仍被认定为不合格。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查明该公司生产的小香菇货值金额3099.6元,并已全部销售完毕,违法所得475.6元。
 
  据介绍,查明情况后,海口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企业查找两种产品不合格原因,暂停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经过排查,认为造成两种产品不合格的原因是原材料采购管控不严与员工质量培训管理不足。目前,该公司已对上述问题原因整改。
 
  近日,海口市食药监局依法对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进行警告;对该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生粉行为罚款5万元,对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小香菇行为罚款5万元,罚款合计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499元,罚没款合计1004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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