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3月5日讯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青岛亿茂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四分店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一案,李沧区食药监经过调查,决定对其免予处罚。
据信网了解,李沧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抽检中,委托第三方检验平台对其进行了检验。根据检验结果,该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中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但在调查中,该店负责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且向执法人员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李沧区食药监对其免予处罚。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对此事并不知情,并表示会在核实后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