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3月1日,宁波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发布《余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餐饮环节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9年第1期)》。信息显示,2019年2月,余姚市食检中心共出具餐饮食品样品检验报告229批次,其中228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
本次蔬菜判定依据:GB 2762—2012、GB 2763-2014。检验项目:甲胺磷、敌敌畏、对硫磷、马拉硫磷、乐果、毒死蜱
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判定依据:GB 2760-2014。检验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腌腊肉制品判定依据:GB 2760-2014、GB 2762—2012、GB 2763-2014。检验项目: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
水产品判定依据:农业部第235号公告。检验项目:氯霉素、氟甲砜霉素、甲砜霉素
鲜猪肉、牛肉、羊肉等畜肉判定依据:卫生部关于《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检验项目: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
大米判定依据:GB 2762-2017、GB 2763-2016。检验项目:铅、镉、汞、马拉硫磷。
其中,蔬菜1批次检出毒死蜱,已送达检验报告,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