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辽宁省朝阳市为进一步落实朝阳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的指导意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同时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纳入当前工作重点。
在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工作调度会议后,朝阳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随即召开全市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成立督导组,并分成三个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指导,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据了解,自开展假冒伪劣食品集中销毁工作以来,该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894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8872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277个。收缴假冒伪劣食品4245.6公斤,取缔无证生产主体2个,取缔无照经营主体2个,查处假冒伪劣案件20件,假冒伪劣食品货值0.5465万元,罚没金额0.3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1件,商标侵权假冒案值3.5935万元。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6件,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培训22次,开展宣传活动69次,发放公开信18223份,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5027份。
下一步,该局将会继续深入开展工作,坚决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现象,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到行动中,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