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东沂水县农业农村局获悉,沂水县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查处力度,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9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582.5公斤,罚没12.6万元。
近年来,沂水县从农业、公安、商务、市场监管、畜牧和供销社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4个督导检查组对乡镇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流通单位、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生产小作坊等进行集中检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对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违法行为和无证无照、无合法来源、违规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点确保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单据留存、操作规范、场所清洁”等六项标准要求。
同时,扎实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大中型商超、学校周边饮料生产经营、瓶(桶)装水、畜禽水产品、保健品欺诈虚假宣传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800余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387个,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18个,假冒伪劣食品案件59件,收缴假冒伪劣食品582.5公斤,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货值2.18万元,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罚没12.6万元;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主体39个;针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立案3家,针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立案207件,针对违规使用无证原辅材料、回收废旧材料、有毒有害物质超标,以及擅自改变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3起,累计罚款80余万元。查处2起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2起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