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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菜贩售卖“剧毒”青菜获刑 深圳审结首宗食安领域请求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25  来源:深圳晚报
核心提示:因贪图便宜,菜贩郭某长期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蔬菜进行售卖,被例行抽检中发现这些蔬菜有剧毒农药残留。近日,售卖“剧毒”青菜的郭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要求支付10倍赔偿金,法院一审支持了诉讼请求。该案也成为全市首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请求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因贪图便宜,菜贩郭某长期从非正规渠道采购蔬菜进行售卖,被例行抽检中发现这些蔬菜有剧毒农药残留。近日,售卖“剧毒”青菜的郭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龙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要求支付10倍赔偿金,法院一审支持了诉讼请求。该案也成为全市首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请求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的案件。
 
  菜贩采购不合格蔬菜售卖

  被检出剧毒农药残留
 
  郭某在龙华某菜市场批发档卖各种蔬菜,2017年10月,在他所售卖的小白菜上,快检中发现了存在农药残留的可能性,于是检测人员将他作为了重点监控对象。2017年11月,在正式的抽检中,郭某所售卖的青瓜被检出禁用剧毒农药“克百威”,而他售卖的小白菜也被检出禁用剧毒农药“毒死蜱”。
 
  检测人员将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这一事项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将郭某查获时,翻出郭某的进货单,从郭某确认知道他售卖的青瓜和小白菜上检出禁用的剧毒农药之日起算,他还明知故犯,陆续从同一渠道采购了青瓜4.95公斤和小白菜45公斤,价值合计171.2元。
 
  被告人在报纸上

  向消费者公开道歉
 
  郭某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要被追究刑责,案件进入了检察环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决定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起诉要求追究郭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责任的同时,还要求郭某支付涉案蔬菜销售价款10倍的赔偿金1712元,并限期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就其涉案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公开赔礼道歉。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考虑到郭某认罪、悔罪,法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郭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今年一开年,郭某即在《检察日报》上向消费者公开道歉,并表示服从判决,以后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月18 日,10倍惩罚性赔偿金也已主动缴纳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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