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月2日,珠海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查信息称,根据省和珠海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的肉制品、水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共21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包括:总砷(以As计)、铅(以Pb计)、酸值/酸价、过氧化值、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以糖精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商业无菌、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合格样品199批次,合格率94.31%,不合格12批次,不合格率5.69%。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表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