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2019年1月30日消息,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期)。据通告,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玫瑰糖”、“木锤酥(酥质糖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
抽检基本情况
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经营的标称贵阳花溪云上饴糖加工厂生产的“玫瑰糖”(生产日期:2015-09-08;规格250克/盒)和“木锤酥(酥质糖果)”(生产日期2018-08-09;规格248克/盒),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糖果》(GB17399-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玫瑰糖”、“木锤酥(酥质糖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在经营过程中,贵州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索取了相关票证,建立有产品台账,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900.5元。【处罚决定书编号:(黔筑)食药监食流罚〔2018〕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