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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罚!使用不符合原料生产大米 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被罚1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31  来源:椰网
核心提示:1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海口)食药监食罚〔2019 〕1号下达给了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大米被罚款1万元。
      1月3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食药监局获悉,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海口)食药监食罚〔2019 〕1号下达给了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该公司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大米被罚款1万元。
 
  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是海口市椰海大道椰海粮油交易市场西区9栋104仓库,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562447621U,因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生产大米,1月29日,海口市食药监局给予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162元和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2015年2月9日,海南天赐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曾因销售不合格食品东北长粒香大米,被罚款3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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