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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首起以保健品冒充药品诈骗案公开开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4  来源:法制网
核心提示:近年来,保健品市场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质量低劣、价格虚高、会议营销等乱象,侵害消费者利益,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成为受侵害的主要对象,“骗老坑老”现象频发,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保健品诈骗案件。
      近年来,保健品市场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宣传、质量低劣、价格虚高、会议营销等乱象,侵害消费者利益,特别是老年人群体成为受侵害的主要对象,“骗老坑老”现象频发,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保健品诈骗案件。
 
  据悉,22名被告人为14女8男,年龄最小者25岁,年龄最大者81岁,65岁以上被告人共有7名。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3月28日,山西得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关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白某(在逃)系股东,经营范围可从事食品、保健品销售。
 
  被告人关某从外地以每盒200余元的价格购买“沙棘多肽”“熙太乐”保健食品为道具,纠集被告人白某、靳某等人充当业务员,招聘被告人李某、苏某等人为“药托”,雇佣被告人阎某为出纳,采用由业务员以保健品体验店登记、发放传单、同行购买等方式获取老年人信息,以冒充药业公司、药品协会工作人员搞活动免费赠送血压计、米、面、油等为由,专车接送诱骗被害人到该公司领取赠品,药托冒充患者与被害人拉近距离、冒充医生提出指导建议,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业务员谎称药品“沙棘多肽”稀缺、多买才能享受批发价,被告人阎某负责开出库单,为掩人耳目禁止被害人带走外盒包装,以每瓶约2200元价格卖给被害人,先后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134万余元。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被告人王某明知被告人邱某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用于违法活动,仍六次向被告人邱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共计2694条,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9000元。
 
  因本案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关注度较高,且涉案人数众多,迎泽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由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常银刚担任审判长负责审理该案。
 
  同时针对控辩双方对事实证据存在的争议,合议庭组织召开庭前会议,依法处理可能导致庭审中断的程序性事项,组织控辩双方展示证据,归纳争议焦点,及时发现和排除可能妨碍庭审公正高效进行的因素,保证庭审的连贯性。
 
  由于庭前做了充分准备,通常需要两三天的庭审活动在一天内即顺利完成,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关某等22名被告人分别作最后陈述,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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