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为保障“两节”期间食品安全,该委员会组织天津市食品安全检测技术研究院等11家食品检测机构,对节令食品进行抽检,共抽检了13类88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8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其中,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老面包(规格型号:300g/袋,生产日期/批号:2018-11-13),生产企业标称为天津伊香食品有限公司,该样品检出酸价超标,检测值为10mg/g。
酸价(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GB 70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中规定,糕点中酸价应不超过5mg/g,造成酸价(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另外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食品添加剂,检出标签不符合《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要求。分别为:标称天津唐朝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番茄风味粉(规格型号:20kg/箱 J-130122-1,生产日期/批号:2018-10-09)检出配料中未标示食品用香料;标称天津运源淀粉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复配淀粉增稠剂(规格型号:25kg/袋 生产日期/批号:2018-09-18)检出配料表中配料标注顺序不正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核查处置部门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