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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一超市卖过期火腿肠 挣了15.8元被罚1.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21  来源:南国都市报
核心提示:客润佳超市销售1根已过期5天的火腿肠,挣了15.8元,结果被罚1.5万元。
  客润佳超市销售1根已过期5天的火腿肠,挣了15.8元,结果被罚1.5万元。
 
  据介绍,2018年11月9日,龙华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接到市民举报,自称其在椰海大道附近的客润佳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随后,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调查核实。
 
  通过该顾客提供的相关信息凭证,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在该超市生鲜区蔬菜冰柜右侧第三层货架上,摆放有17根麻辣风味的双江双椒火腿(规格:300g/根;保质期:90天;生产日期:20180807),截至检查时,这些火腿均已过保质期。
 
  执法人员查阅火腿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购销台账记录及相关凭证发现,该超市于2018年10月10日从某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该批次的双江双椒火腿(麻辣风味)共36根,截至2018年11月4日共已售18根,2018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销售1根。执法人员对上述过期产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经查,该批次双江双椒火腿的保质期为2018年8月7日至2018年11月4日,货值共计284.4元,超市违法所得共计15.8元。近日,海口市龙华区食药监局依法对海南省客润佳商贸有限公司处以1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15.8元及17根双江双椒火腿(麻辣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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