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春节食品消费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食品监督抽检,现将有关情况进行通告。
去年11~12月在全市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流通环节随机抽取肉制品、水产制品、酒类、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样品共181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对重金属、药物残留、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项目进行检测,发现合格171批次,不合格10批次,合格率为94.48%,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镉、白度、水分、氯霉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市民可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