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湖南汉寿县食药工质局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中又查处一起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经营大米案件。
今年以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已开展了一段时间,汉寿县食药工质局没有丝毫松懈,继续从严从细进行全方位排查。
1月17日,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毛家滩乡某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销售的大米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许可标识还是“QS”标识;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及“QS”标志。经联系生产厂家后进一步核实确定,该大米的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也已经过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属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批次大米进行了查封。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