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期,原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执行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涉及淮安市涟水县1家食品经营企业。淮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将涟水县市场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涟水县高沟镇苏果超市加盟店经营的蓝色之恋典藏酒(抽样单编号:GC18320000280830594 ,生产日期:2014年07月22日)经国家白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GB/T 10781.1-2006《浓香型白酒》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发现该企业共购进6瓶“蓝色之恋典藏酒”(标称生产者为江苏。宿迁市洋河镇国河酒业有限公司),进货价12元/瓶,销售价20元/瓶,销售2瓶,被抽样4瓶,无剩余。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涟水县高沟镇苏果超市加盟店立案处理,并于2018年10月12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6元,并罚款5000元。涟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企业于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作出整改,并于2018年11月9日组织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