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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公布2批次不合格酒类产品 均因酒精度未达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1-15
核心提示:1月1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近期,该厅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3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均为酒类产品。
      1月1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通报,近期,该厅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等2类食品3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均为酒类产品。
 
  通报显示,辽源市龙山区双亿购物广场六条店销售的标称四川·泸州市十里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百年红私人订制酒(白酒)、吉林省中东福万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金稻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革命小酒酒均检出酒精度未达标。
 
  通报附件信息显示,酒精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白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作为白酒的一项重要的质量指标,是区分白酒度数的一项指标。一般酒精含量在25%vol---40%vol称为低度酒,精度度在41%vol---68%vol称为高度酒。酒精度不合格反映了一个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一个企业首先要能控制自己生产的产品质量,酒精度含量不达标会影响白酒的品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告知贵州、四川省并通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长春、辽源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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