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上旬,三亚市食药监局发布的不合格海白螺、排海螺核查处置情况通告显示,三亚海亚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因在餐饮服务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被罚款1万元。
2018年5月22日,该局对三亚海亚饮食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海白螺、排海螺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报告显示所抽样排海螺含氯霉素5.2μg/kg、海白螺含氯霉素4.9μg/kg,标准限量为不得检出。其检验结论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查实,三亚海亚饮食有限责任公司在餐饮服务中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亚市食药监局经过合议最终于2018年9月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三亚海亚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所得594元,并处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