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进一步增强食品经营户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从2018年12月底开始,联合多部门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按照网格化责任分区,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销售店、小摊贩和主要辐射农村地区的食品批发单位为重点业态,以农村消费量大的方便食品等为重点品类,紧抓节假日等农村市场集中消费时段,认真检查是否销售使用不真实的厂名等信息的假冒食品;食品包装标识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的侵权“山寨”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生产许可的“四无”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行为等。
截至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64户,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5个,集贸市场3个,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下一步,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加大宣传培训和监督抽检力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强化食品尤其是散(裸)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针对重点对象开展全面清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促使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做到不产、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伪劣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确保食品来源合法、渠道正规。使2019年春节前生产经营假冒食品、“山寨”食品、食品假货、“三无”食品、过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