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和省供销合作社在全省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已于2018年12月下旬启动,至2019年1月上旬为集中整治阶段。整治对象为全省农村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集市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等生产经营主体,整治重点突出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品类。整治行动将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查处的假冒伪劣食品,坚决收缴、及时销毁。同时,畅通消费环节投诉举报,严厉打击假冒名牌或者“傍名牌”、恶意抢注模仿高知名度商标等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负责人介绍,本次行动以高压严打态势,集中力量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收缴一批假冒伪劣食品,处理一批“山寨”食品商标侵权案件,移送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氛围。力争在2019年春节前,有效改善云南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此外,将以专项整治为契机,进一步发动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规范全省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夯实全省农村食品监管基础,提升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
1月下旬,6部门还将联合派出专项工作检查组,对全省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进行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