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针对粮食制品、食用油、肉制品等8类食品抽检结果。共抽检全市9个县(市、区)小作坊生产销售的537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525批次,豆腐、咸菜、辣白菜等12批次产品不合格。
此次抽检由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第三方杭州谱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涉及不合格的产品中,包括6批次的豆腐、豆腐干等制品,均检出不得使用的苯甲酸及其钠盐。
涉及的摊商包括温岭市箬横镇东方村庙前街87号的王国友,温岭市箬横老江记豆腐坊的江小健,温岭市客客乐豆制品加工场的颜夏法,温岭市石塘福明豆腐坊的郑福明,临海市李菊仙豆腐加工坊的李菊仙。
另外,还包括5批次的辣包菜、咸菜、雪菜等腌菜二氧化硫的检出量超标,涉及临海市涌泉农贸综合市场的冯济长,椒江老米蔬菜加工厂的郑斌,玉环市经济开发区金海大道37号新城菜场内27-28号摊位房雪勤,天台县中心农贸市场内洪敏君。
还有一个批次为黄岩院桥菜市场内的王明岳销售的花介菜,苯甲酸及其钠盐检出值和二氧化硫均超标,其中二氧化硫更是超标20多倍。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椒江、黄岩、临海、温岭四个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椒江、黄岩、临海、温岭、玉环、天台六个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查处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