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新年首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糖、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抽检352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蔬菜制品、豆制品两类。
不合格食品中,蔬菜制品有5批次。其中4批次检出食品添加剂超标,分别为:关岭品汇尚购购物广场销售的干黄花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0820)、贵安新区湖潮乡兴安便利店销售的标称贵州开心婆风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笋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0802)、水城县双水腾达购物广场销售的萝卜干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大方县瓢井陈大军食杂店四川省万丰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花什锦(酱腌菜)(生产日期/批号:201844)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明确规定了二氧化硫作为漂白剂、防腐剂、抗氧化剂用于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水果干类、蜜饯凉果、干制蔬菜等,在干制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2g/kg。造成不合格的原因是食品企业为了去除食品中不好的色泽,增加食品的保质期超限量、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另外,上述标准还提到,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另外,还有1批次不合格蔬菜制品为贵州富万家商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风干箩卜,该样品检出铅超标,检出值为1.81mg/kg。
铅是自然界存在的一种元素。铅的毒性较大,铅进入人体后相当大的比例以盐的形式储存在骨骼当中,且随着人的寿命增加,骨中的铅呈逐渐上升趋势。《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铅在蔬菜制品中的限量应≤1.0mg/kg。
还有2批次豆制品检出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分别为:贵阳云岩宾隆超市销售的蛋白肉(豆腐皮)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望城坡店销售的标称余庆县土司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风味水豆豉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采取下架、召回、立案调查等措施,查明不合格食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省抽第1期)
相关报道: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19年省抽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