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9日,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清远市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2018年第七期),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冠运餐厅等清远市清新区4家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信息显示,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冠运餐厅经营不合格花生油,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项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3天”的处罚。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信息表
序号 | 违法企业 名称 | 单位地址 | 法人代表 姓名、职 务、身份 证号码 | 主要违法 违规行为 | 处罚 依据 | 处罚 结果 | 公布 期限 | 涉案产品信息 | 发布单位 | |||
产品 名称 | 标识 | 批准 文号 | 生产 许可 证号 | |||||||||
1 | 梁强 | 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文峰村侧 | 负责人:梁强;身份证号码:442823*********015 | 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 罚款 | 二年(2018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2日)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冠运餐厅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6号颐景园6幢门楼108号铺之一(室内经营 | 负责人:陈子芳;身份证号码:441827*********773 | 经营不合格花生油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一)项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3天 | 二年(2018年5月3日至2020年5月3日)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3 | 陈顺全 | 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玄真路42号5栋 | 负责人:詹春云;身份证号码:441801*********019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商铺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二年(2018年8月16日至2020年8月16日)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4 | 詹春云 |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石岗村委会塘岭边村塘冲 | 负责人:詹春云;身份证号码:440504*********032 | 未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经营食品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 | 罚款 | 二年(2018年8月29日至2020年8月29日) | / | / | / | / | 清远市清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