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名执法人员与张家界某公司5名工作人员来到张家界市煤炭湾生活垃圾处理厂,对该公司的一批过期食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理,有效地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以最大程度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张家界某公司因经营需要,生产了相关旅游食品及食品包装物,现库存的旅游食品已过期,急需销毁;之前生产的食品包装袋,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一[2015]225号)“2018年10月1日起,食品生产者生产的食品不得再使用原包装、标签和‘QS’标志”之规定,现已不符合市场流通食品包装要求,属于不合格包装产品。据该公司相关人员介绍,这次按程序进行了报废处理审批后销毁的物品,均为该公司前期制作的现已过期的食品和不符合现在食品包装要求的食品包装袋,主要包括葛根酥、手撕腊肉、烤鸭脖等15个品种,共计5893袋(盒),另有食品包装袋若干,总价值达37.78万元。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二科2名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了销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