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上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海南省首例食品药品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明确表示不上诉。
庭审中,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润合等3人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庭审,海口中院由三名法官和四名陪审员组成七人大合议庭审理该案。全省各级院民行干警、食药监、消协及商户代表一百余人到庭现场观摩。
2018年7月,海口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南风海味公司)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作食用盐销售损害公益的案件线索。
这一关乎民生的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线索引起办案人的关注,及时向市检察院领导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查明事实真相,保护公共利益,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公益诉讼小组办案人员经调查取证发现,南风海味公司以5500元分四笔从上海碧雀公司购进了1700公斤盐石。在购买上述盐石后,南风海味公司未经任何加工处理,简单分装后即以“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的名称在其淘宝店铺上销售,并介绍用于牛排等西餐调味,使用方法为“单独研磨调味或混合黑胡椒粉一起研磨使用”,在包装袋上未标示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自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4月26日,南风海味公司在淘宝网上共成交1966单,累计销售2200包,销售金额合计36650.78元,销售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份,而购买该喜马拉雅玫瑰盐的除个人买家外,还包括西餐厅、火锅店、茶餐厅、咖啡店等餐饮经营者。
经调查取证之后,海口市检察院办案人员不仅查明了案件事实,还全面掌握相关证据。
经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检测和咨询专家意见,上述盐石中的氯化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为不合格产品,若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其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明显的食品安全隐患。
海口市检察院认为,上述喜马拉雅玫瑰盐的主要用途是汗蒸房和装饰配件,仅供工业用途,不能食用。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并请求判令被告:1.通过发布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提示消费危险并召回其销售的产品,以消除危险;2.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3.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庭审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宣读了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与被告围绕案件事实、社会危险性等一系列焦点问题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辩论。
在发表公益诉讼意见时,公益诉讼起诉人对本案进行了释法说理,宣传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性。被告南风海味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受教育,深刻认识其行为给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并当庭道歉。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被告明确表示不上诉。
食品药品安全关系每个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本案涉案金额虽不大,但影响甚广,甚至现在淘宝网上还有大量卖家将喜马拉雅玫瑰盐当作食用盐出售,本案的判决必将对网络上的盐石销售行为起到很好的规范作用。
今后,海口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消费公益诉讼的职能,为我市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让人民群众吃得更放心、吃得更健康。
检察官说法
在法庭调查及辩论过程中,我们围绕诉讼请求及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有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有科学严谨的检测报告,有现场图片和实物对照,有详实的销售记录,充分证明了被告将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只能作为沐浴或建筑装饰用途的盐石当作食用盐进行销售,对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了潜在的风险,且销售范围广,涉及人数众多,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召回不合格产品、消除危险、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今天,本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对被告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目的是要通过这一具体案件的办理,向全社会传达一个明确的信号,食品安全大于天,谁制造了食品安全风险,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谁就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道路上,检察机关将承担起公益诉讼人的责任,为广大消费者撑腰。对那些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当儿戏,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的生产经营者,检察机关可以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让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不仅使其不能在经济上获利,还要让其名誉上受到谴责。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警示教育其他的生产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