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切实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维护群众健康和合法权益,近日,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知》明确了“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工作要求。《通知》指出,各级供销社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六部门联合召开的全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组的部署要求,主动与当地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全力配合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抓紧部署对所属各类经营网点,特别是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流入农村市场。
《通知》强调,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源头关,加强日常监管,认真开展查厂家、查证件、查质量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河南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动构建安全、高效的农村食品市场体系。要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既能让假冒伪劣的食品清除掉,又能让质优价廉食品占领农村市场,切实把优质安全、物美价廉食品送到农村、送进农户。同时,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及所属食品经营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和安全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社会氛围。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中,对发生的重大违法、违规案件,以及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