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南京市民路女士到虹悦城的沃尔玛超市给孩子买一些糖果作为圣诞礼物。准备食用时发现,有款陈皮梅软糖已经过期半个月了。
为进一步取证,路女士再次到货架上查看,发现这款已经过期半个月的陈皮梅软糖还在销售。路女士随即与超市方面进行沟通,要求赔偿一千元,但遭到工作人员拒绝。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赔付。路女士的合理诉求为何会遭到沃尔玛超市的拒绝呢?
24日上午,记者和路女士再次来到沃尔玛超市,发现这款陈皮梅软糖已经全部下架。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商品的保质期是有人定期检查的,过期糖果仍在销售,是工作失误造成的。
超市负责人告诉记者,昨天傍晚,相关工作人员的处理方式的确有问题,对给路女士造成的不便他们表示歉意。随后,超市方面直接赔付给路女士一千元。负责人称,后期会加大对食品保质期的检查频次,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您之前购买了类似的过期食品,可以打电话向12315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