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按照上级安排部署,保定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合作社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保定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将以小作坊、小商店、小超市、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村集市、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为重点品种,重点查处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超过保质期等违法违规情形。
本次行动将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的协调联动机制,让违法分子无空可钻、假冒伪劣食品无处可藏。其中,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农业部门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秩序,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执法,打击农村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商务部门大力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犯罪案件;知识产权部门搞好农村食品商标保护;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农村食品重要供销渠道。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保定市食安办印制下发了4万多份《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张贴到各食品经营主体重要位置和各村委会门前,同时还将组成六个督导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