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2018年第51期(省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抽检5类食品24批次样品。其中,乳制品1批次,全部合格;酒类3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6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五河县大巩山小磨麻油加工厂生产的黑芝麻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10-4),苯并[a]芘检出值为12.5μg/kg,标准规定为≤10μg/kg。承检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蚌埠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