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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不合格产品 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被罚5.5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19  来源:椰网
核心提示:12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款5.5万元。
      12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万宁市食药监局了解到,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产品被罚款5.5万元。
 
  9月7日,万宁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万宁市山根镇立岭村委会的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亚马逊,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5日,规格为1L/瓶)的亚马逊香蕉芒果汁进行抽检,检验结果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1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2月13日,万宁市食药监局没收海南亚马逊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计540元、处以55000元罚款;以上罚没款共计55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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