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70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4期),涉及扬州市1批次不合格产品。近日,扬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通告相关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江都区严氏养蜂场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01-02的正广和蜂蜜不合格项目为果糖和葡萄糖。经查,江都区严氏养蜂场共生产上述正广和蜂蜜100瓶,已全部销售。针对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企业改正,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5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为扬江市监案字[2018]3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