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兰州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食用农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产品151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1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城关镇一悟路菜市场9号金运奎销售的红富士氧乐果超标。
二、处理措施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核查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及时采取停止经营、下架、召回等措施,并立案调查,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三、小贴士
氧乐果属高毒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一定胃毒作用,击倒力快、高效、广谱、具有杀虫、杀螨等特点,具有强烈的触杀作用和内渗作用,是较理想的根、茎内吸传导性杀螨、杀虫剂,特别适于防治刺吸性害虫,效果优于乐果和内吸磷,不易产生抗性,并可降低易产生抗性的拟除虫菊酯的抗性,但40%氧乐果乳油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
四、消费提醒
消费者应尽量到正规农贸市场或超市购买食用农产品,食用前尽可能用食用小苏打浸泡半小时后再清洗食用。
在食品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