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获悉,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8年第49期市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本次共抽检1批次食用农产品,其中不合格1批次。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包括蔬菜。抽检依据是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法律法规及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农药残留等项目。经检验,1批次上海青(小青菜)样品被检出毒死蜱项目不合格。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