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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 第4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2-04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核心提示: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6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蛋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饮料,冷冻饮品和食用农产品等8类食品16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25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京东赣劲青莲官方旗舰店(经营者为江西省赣劲粮油供应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武汉中油康尼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低温压榨菜籽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淘宝龙鼎副食品商行(经营者为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龙鼎副食品商行)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州市顺添旺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特级初榨橄榄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复检机构为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天猫阿尔发旗舰店(经营者为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天津阿尔发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打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淘宝老兵山药特产美食便利超市(经营者为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老兵山药特产便利超市)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丑鸭蛋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咸鸭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河北保龙仓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谈固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天润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家乐福五香味豆干,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肉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六、深圳沃尔玛百货零售有限公司济南泉城路分店销售的来自山东省聊城市绿鸣商贸有限公司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党武斌鸡蛋销售部销售的土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八、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永乐活禽宰杀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南京市雨花台区仁和粮油店销售的来自江苏省南京市浩富禽蛋批发的洋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安徽满天星连锁超市有限公司临泉东路店销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复检机构为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十一、陕西省华阴市庆丰水产店销售的鲶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二、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放心活鸡活鱼店销售的来自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放心活鸡活鱼店的乌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三、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长江活鱼店销售的乌鸡,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已责成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河南、湖北、重庆、陕西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河北、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等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陕西省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北京、浙江等省(市)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上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一、铅
 
  铅是一种慢性和积累性的重金属污染物,进入人体后,少部分会随着身体代谢排出体外,大部分会在体内蓄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油脂及其制品中铅(以Pb计)最大限量值为0.1mg/kg。铅含量超标可能是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可能是污染物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导致。
 
  二、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用调和油》(SB/T 10292-1998)中规定,调和油中过氧化值最大限量值为12meq/k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GB 7100-2015)中规定,饼干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或者是由于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等导致油脂酸败;此外,植物油精炼不到位也可能造成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过氧化值不合格。
 
  三、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是常用的防腐剂。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过量食入苯甲酸会引起腹泻、肚痛、心跳快等症状,长期使用可能引起肝肾脏的慢性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蛋制品中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造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蛋制品生产企业为延长蛋制品保质期而在蛋制品生产制作和加工处理环节违规使用防腐剂。
 
  四、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大肠菌群不合格,说明食品存在卫生质量缺陷,提示该食品中存在被肠道致病菌污染的可能,对人体健康具有潜在危害,尤其对老人、小孩的危害更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中规定,同一批次样品5个独立包装的大肠菌群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CFU/g且至少3个独立包装的检测结果不超过100CFU/g。造成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到人员、工具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污染。
 
  五、氟苯尼考
 
  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不必对鸡蛋中检出氟苯尼考过分担心,但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六、甲拌磷
 
  甲拌磷为一种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甲拌磷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1mg/kg。甲拌磷对人、畜剧毒,短期内大量接触(口服、吸入、皮肤、粘膜)可引起急性中毒。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七、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属于有毒的三苯甲烷类化学物,既是染料,也是杀真菌、细菌和寄生虫的药物。《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孔雀石绿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长期食用含有孔雀石绿的食品可能会危害人体健康。
 
  八、磺胺类(总量)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人工合成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和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摄入磺胺类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能导致泌尿系统和肝脏损伤等健康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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