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221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显示,不合格样品涉及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的1kg/袋鸡肉早餐肠等。11月27日,定安县食药监局依法给予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商报记者了解到,位于定安定城镇塔岭新区栖凤路的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09月04日生产的1kg/袋鸡肉早餐肠(ChickenBreakfastSausage)产品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标准指标要求,故该产品的检验结论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11月27日,定安县食药监局依法没收海南莱茵斯食品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40元、没收2018年09月04日生产的32袋鸡肉早餐肠(ChickenBreakfastSausage)产品,并罚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