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疆食药监局消息,新疆食药监局发布2018年第46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均为餐饮食品。
不合格食品中,有5批次餐饮店自制食品检出不合格,其中4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阿勒泰市塞亚小吃销售的炸油条(自制),阿勒泰市小张早餐牛肉面拌面馆销售的炸油条(自制)博乐市双惠早餐店销售的油香(自制),博乐市双惠早餐店销售的油条(自制)。另外,还有1批次水磨沟区新民东街小马子拌面馆销售的烤牛肉筋(自制),铅超标。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在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油条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超标,可能是过程控制不严超量使用添加剂,也有可能是使用的添加剂本身不合格。
另外,还有6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乌鲁木齐县银都度假村的餐饮用餐饮具(陶瓷),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清香阁辣子鸡店餐馆的用餐饮具(陶瓷),乌鲁木齐县水西沟镇大庙村小杨特色餐厅餐馆的用餐饮具(陶瓷),乌鲁木齐阳光绿岛商贸有限公司餐馆的用餐饮具(陶瓷),新疆阿尔斯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馆的用餐饮具(陶瓷),水磨沟区南湖东路刘自兵餐馆餐馆的用餐饮具(陶瓷)。
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饮具,容易使人腹泻。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