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8年第十五期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食品类第11期)》,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涉嫌经营兽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被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吉食药监食行罚〔2018〕4号)显示,吉林省威宝恒客隆仓储百货有限公司同济店经营的华健粮食红蛋(鸡蛋,购进日期:2018-05-12,标称生产者:公主岭市华强商贸有限公司)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对该企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