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食品  保健品  烟台  周黑  海产品  黑作坊  黑窝点  奶粉  小龙虾  全聚德 
 
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要闻 » 食品安全 » 正文

无证从事餐饮服务 淄博八陡耐火材料厂被罚五千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1  来源:大众网
核心提示:20日,淄博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八陡耐火材料厂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被处以罚款五千元处罚。
  20日,淄博博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八陡耐火材料厂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被处以罚款五千元处罚。
 
  据了解,淄博八陡耐火材料厂《餐饮服务许可证》上显示有效期:2014年4月3日至2017年4月2日,截至检查时《餐饮服务许可证》已超期,且现场未能提供出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调查核实,淄博八陡耐火材料有限公司无证从事餐饮服务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行政处罚决定书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淄博八陡耐火材料厂被处以罚款五千元处罚。
 
 
[ 热点要闻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热点要闻
点击排行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