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曝光了17批次问题食品,涉及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各5批次,饮料2批次,食用农产品、食用油、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各1批次。
茶叶及相关制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
不合格茶叶及相关制品中,有4批次检出草甘膦不合格,为:福建沁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鼎市御景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沁丰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2018年3月18日生产的白牡丹(紧压茶)、标称福建省益红大白毫茶叶有限公司2018年5月10日生产的寿眉、标称福建太姥白茶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4月20日生产的二级牡丹、福鼎市点头国进茶叶店销售的标称福鼎老爹晒茶业有限公司2018年5月8日生产的贡眉。
草甘膦是一种非选择性、无残留灭生性除草剂,对多年生根杂草非常有效,广泛用于橡胶、桑、茶、果园及甘蔗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草甘膦在茶叶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1mg/kg。
另有,1批次标称武夷山市万枞岩茶厂2018年7月25日生产的肉桂检出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合格。
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量
不合格餐饮食品为:福州市鼓楼区珊珊粥铺2018年8月14日销售的油条、邵武市高彬包子店2018年8月16日销售的油饼、福州市鼓楼区明灿餐饮店2018年9月1日销售的油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检出值分别为295.7mg/kg、167.2mg/kg、347.8mg/kg;泰宁县唐城卤味店2018年8月28日销售的腌雪豆(酱腌菜)和腌萝卜(酱腌菜)检出不合格,其中腌雪豆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腌萝卜检出糖精钠、苯甲酸及其钠盐两项不合格。
不合格蔬菜制品为南平市星光量版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市仓山区奇森萝卜加工厂2018年5月20日生产的脆萝卜,该产品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不合格、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
不合格水产制品为霞浦县陈永春水产品商行销售的标称霞浦县升洋水产有限公司2018年3月17日生产的盐渍海蜇头,该产品检出山梨酸及其钾盐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在油炸面制中应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腌渍的蔬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最大使用量不超过1.0g/kg,糖精钠的最大使用量不超过0.15g/kg。预制水产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的最大使用量不超过0.075g/kg。另外,该标准还规定,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
冻鸭翅、食用调和油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三明万福隆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明市城关冻库2018年8月12日生产的冻鸭翅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硝基呋喃类药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还有,福建省敬辉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州万联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4月11日生产的花生原香型食用调和油检出酸值不合格。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
除上述产品外,鲤城区闽厦新新自发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漳州市佳发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生产的冰玉糕、标称泉州益众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8月24日生产的五谷营养餐(固体饮料)和2018年6月1日生产的康佳丽奶昔也检出不合格。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4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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