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新疆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8大类402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10批次,其中饮料不合格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2批次。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饮料产品中,饮用水不合格7批次,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其中有6批次检出铜绿假单胞菌,分别为:莎车县绿州源纯净水厂生产的4批次规格为18.9L/桶的绿州源饮用纯净水,乌苏市柳沟镇趣香食品厂生产的冰达坂饮用纯净水,博乐市春克克纯净水厂生产的春克克饮用纯净水。另外,1批次阿瓦提县点点纯水屋生产的点点桶装饮用水,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据了解,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抵抗力,对于抵抗力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瓶(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到位所致。
亚硝酸盐是自然界中普遍存在的含氮类化合物,具有潜在致癌风险,过量摄入会危害人们特别是婴幼儿的身体健康。饮用水中亚硝酸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水源受亚硝酸盐污染造成,长期饮用亚硝酸盐超标的水会给消费者健康造成危害。
不合格饮料中,还有1批次裕民县厨王食品厂生产的鲜橙果味型饮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 计)检出值为0.1 g/kg。脱氢乙酸是一种低毒高效防腐、防霉剂。在酸、碱条件下均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尤其对霉菌的抑制作用最强。造成超标的主要原因有:一是生产工艺把关不严;二是使用食品添加剂未准确计量;三是企业可能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检出霉菌超标,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超市迎宾路店销售的新疆八大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杏仁(炒货)。霉菌属于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污染可使食品腐败变质,破坏食品的色、香、味,失去食品的食用价值,并产生真菌毒素危害人类健康。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相关报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8年第4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