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接毕节市公安局经济案件线索指令,大方县公安局成立以经侦部门牵头,网安、情报、刑侦等多警种参与的专案组,对案件进行侦查,侦查员经过近一个月的缜密侦查,打掉了以陈某为首的制、贩假团伙。此案的侦破,是大方县公安局合成作战、信息化作战的经典案例。
经查,2017年5月,陈某见销售假茅台酒及包材利润丰厚,假冒名杨某租用贵阳市花溪区王宽乡毛峰组的一民房和小河区黄河南路一商铺为库房,长期堆放回收及制造假茅台酒包材及茅台酒。2018年7月雇佣余某江为其分装茅台酒包材,并利用顺丰、德邦等公司通过物流方式进行销售至全国28个省市。
2018年9月28日,在毕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指导下和大方县公安局巡特、刑侦等部门配合下对两个仓库同时收网,在花溪区王宽乡毛峰组仓库将正在房内准备产品的陈某、余某江二人抓获,现场查获假贵州“飞天”茅台酒128瓶(价值191872元),各类贵州茅台酒包材18704件,尚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达7种共计70315件,扣押运输车辆一台。经鉴定,该批茅台酒及包材均属假冒伪劣产品。
近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余某江已被大方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