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海南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3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抽检的食用农产品、食盐2类产品85批次样品中,有3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2批次猪肝检出禁用药物。其中1批次为琼海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银海路分店销售的双汇猪肝检出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5.6μg/kg。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是氯代烃类杀虫剂和杀真菌剂。《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 会造成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的损害。
另1批次为海口秀英叶保花猪肉摊位销售的猪肝检出氧氟沙星,检测值为176μg/kg。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抗菌药,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的细菌性感染及支原体病方面有良好效果。《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超标原因可能为养殖过程中的违规使用。
除猪肝外,还有文昌清澜春叶蔬菜摊销售的韭菜检出克百威超标,检测值为0.13mg/kg。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规定,芹菜中克百威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2mg/kg。若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经依法采取措施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食药监管局官网予以公布。
相关报道: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5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的通告(2018年第4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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