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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两家外卖平台因监管不严等问题 分别被罚17万和18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0-30  来源:泸州新闻网
核心提示:10月29日,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两起针对外卖平台的行政处罚案件。因监管不严等问题,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的泸州代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开出17万元和18万元罚单。
  10月29日,记者从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公布两起针对外卖平台的行政处罚案件。因监管不严等问题,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的泸州代理公司没收违法所得,并开出17万元和18万元罚单。
 
  泸州“饿了么”外卖平台被罚17万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泸州斯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使用“饿了么”品牌及其产品在泸州市内的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经营“饿了么”旗下网上订餐和配送业务,并负责该区域的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网上订餐和配送服务。
 
  “经过调查,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未到所在地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不仅如此,今年6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牛B饭”“绝味鸭脖”等22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泸州斯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饿了么”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2017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26日,泸州斯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食品经营者收取的抽佣金额(所获收入)为人民币8041.85元。对于违法行为,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二条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8041.85元,罚款17万元。
 
  “今年9月29日,我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并告知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在规定期间内,该公司未向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述、申辩及听证要求。
 
  泸州“美团外卖”被罚18万元
 
  10月23日,泸州“饿了么”外卖平台被罚信息公布后两日,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公布了泸州“美团外卖”被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据了解,泸州“美团外卖”代理商为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今年6月12日,泸州市食药监局发现“辣小欢”“福麟记”等27户入网食品经营者,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美团外卖”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行为,违法了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没收该公司违法所得11001.97元,并罚款180000元。
 
  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如果发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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