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43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共涉及9类食品1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其中: 抽检粮食加工品8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罐头5批次,全部合格;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2批次,全部合格;抽检调味品8批次,全部合格;抽检乳制品80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食糖9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食用农产品24批次,全部合格;抽检餐饮食品9批次,1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以酸价、霉菌、过氧化值等为主,食糖以螨、铅、总砷等为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以过氧化值、酸值等质量指标为主。主要发现不合格饭碗1批次,检出大肠菌群。
针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组织了现场指导,帮助生产经营企业完善管理,不断提高企业食品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对不合格食品和相关产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