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报了11批次不合格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格产品中,有4批次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分别为:岳池县汤汤小吃店销售的油条;五馅包天目路店销售的油条;阆中市土锅鱼餐饮店的酸辣粉;彭岑岑销售的苕粉。
铝主要是在制作粉条、粉丝或油条、油饼过程中添加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引入,明矾(十二水硫酸铝钾)是一种食品添加剂,制作粉条、粉丝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筋道,油条和油饼在炸制过程中添加明矾可以使成品更加膨大。根据GB2760-2014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第1号)规定,粉条、粉丝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200mg/kg,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所致。
还有4批次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分别为:广汉市幸福饭店使用的德阳市前卫洁消毒餐具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套消毒餐具(含杯、盘、碗;青神味苑食坊的陶瓷盘、陶瓷碗;青神县鑫田园食府的陶瓷杯。
餐饮具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一是餐饮具清洗不彻底;二是消毒餐饮具用消毒液未达到规定浓度,或者餐饮具干热消毒时未达到规定温度,或者是消毒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饮具,容易使人腹泻。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2批次白酒检出甜蜜素不合格,1批次猪黄喉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分别为:四川省隆昌县一醉天下酿酒厂生产销售的2批次散装白酒;理县胖妹水产销售的猪黄喉。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相关报道: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