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消息,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2018年第11批食品抽检信息,组织抽检13类23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24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值得注意的是,这8批次食品不合格原因均为检出标签不合格,消费者在购买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谨防买到不合格食品。
不合格食品中,有4批次产品检出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为:天津中康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绵白糖”,标签标示的净含量字符高度不足4mm;天津市蓟县老伙计豆制品厂生产的“酱豆腐”,配料表中消泡剂未标明通用名称;天津市鹏顺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御鼎烤里脊肉”,标签标示的食用葡萄糖、焦磷酸钠、D-异抗坏血酸钠等共十种配料与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原料不符,标签标示的产品标准为废止标准;天津开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黑米紫薯粉”,执行的产品标准已过期。
3批次产品检出不符合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的标准要求,分别为:天津四达泽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精膏”,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配料中“核苷酸”不属于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质量规格标准和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中规定的名称,标签中未标注使用方法;天津弘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肉香精”,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天津市沁香园香精香料厂生产的“增香粉香精”,标签中未标注“食品用香精”字样,生产日期为加贴形式,执行标准QB/T2640-2014不是有效国内标准。
另外,还有1批次天津市香尔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堡面包胚”,营养成分表中能量含量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计算错误。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标准要求。
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发生的原因一是企业未掌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GB29924-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等条款要求;二是配方、配料管理不规范;三是企业为销售利益在标签标识上采取虚假宣传。企业应深度研究标签通则条款要求,科学管理配方,准确配料,标签标识的设计要客观地反映产品真实属性,杜绝虚假宣传。
相关报道: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环节市级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8年第11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