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西省食药监局发布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本次抽检乳制品、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437批次样品,发现不合格样品6批次。
在本次抽检中,2家餐饮店的5批次馒头检出糖精钠,分别为:昌江区梓涵包子销售的小馒头、红糖馒头、开花馒头;昌江区巴比小吃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白面馒头。
糖精钠又称可溶性糖精,平时看上去是白色的粉末。作为最早被发现的人工甜味剂,其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是最古老的甜味剂。根据《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糖精钠可用于蜜饯凉果、腌渍的蔬菜等产品中,馒头未在其使用范围内。馒头检出糖精钠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
另外,还有1批次标称南昌市洪昌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菜油王(食用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6-15)检出酸值超标,检出值为1.7mg/g。
酸值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根据《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的酸值(KOH)限值分别为≤0.20mg/g(一级)、≤0.30mg/g(二级)、≤1.0mg/g(三级)、≤3.0mg/g(四级)。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生产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
江西省食药监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投诉举报。
相关报道: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4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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