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河南省食药监局公布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抽检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8大类食品711批次样品中,不合格样品12批次。
不合格食品中糕点占半数
通报显示,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中,糕点有6批次,占所有不合格食品的半数。
其中,4批次糕点检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渑池县鸿泰量贩鸿泰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漯河市金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冰爽蒸糕、河南豪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法式面包、大商集团(驻马店)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闽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半切吐司(草莓味)、郑东新区白沙镇亿佰佳超市销售的标称开封市味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麻将蛋糕均检出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另外,上述不合格产品中的麻将蛋糕还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
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各企业应按照要求添加。长期食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可能会影响人体健康。
另外2批次产品为:封丘县圣缘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河南优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烤香馍片检出霉菌超标,检出值为220CFU/g;辉县市高庄乡高庄志文乐购超市销售的标称汝州市汝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紫米葡萄月饼检出酸价超标,检出值为10.2mg/g。
调味品中发现2批次不合格
在本次抽检中,发现调味品不合格为2批次。其中,南阳市卧龙区珑玛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华晟辣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凉菜料复合调味料检出糖精钠超标,检出值为0.181g/kg。根据《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糖精钠可用于复合调味料中,其最大使用量为0.15g/kg。
另1批次为平顶山市领军清真调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粉调味料,该产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检出值为19000CFU/g。根据《SB/T 10415-2007 鸡粉调味料》中规定,鸡粉调味料中菌落总数应不大于15000CFU/g。
小麦粉中检出铅超标
本次抽检还发现济源市建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济源市雪苗面粉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麦粉中铅超标,检出值分别为0.29mg/kg、0.24mg/kg。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规定,谷物及其制品(麦片、面筋、八宝粥罐头、带馅(料)面米制品除外)中铅的限量指标不超过0.2mg/kg。
除上述产品外,还有新乡市千百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市宏大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共享装(油炸型膨化食品)检出大肠菌群超标;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漯河辽河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漯河豫鼎源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土豆粉条(淀粉制品)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郑州、开封、平顶山、新乡、漯河、三门峡、南阳、济源、汝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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